关于自考毕业生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
为做好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,根据省教育厅学位办的指示精神,结合《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(试行)》【青理工继教〔2016〕3号】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已获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6月,不符合此条件的学生不能申报。
二、授予条件:
自考毕业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,方可授予学士学位。
1、课程成绩平均65分(含65分)以上,无考试作弊记录;
2、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70分(含70分)以上,无抄袭剽窃现象;
3、外语成绩合格。
三、申报形式
此次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,以助学考试院校为单位提交材料。自考学生把申报所需材料提交到自己所在助考院校,由助考院校进行审核并在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表(见附件1)中“助考院校审核”一栏里填写审核意见后,统一申报。
无助考院校的学生可自己单独申报。
四、申报所需材料
1、附件1: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报表(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)
填写说明:
没领到毕业证的学生,请登录学信网http://www.chsi.com.cn查询证书编号。
2、附件2: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汇总表(上报电子版)
填写说明:
(1)外语成绩为:英语(二)或PEST3成绩。
(2)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:如实填写。
(3)平均成绩为:除毕业设计(论文)以外,其它考试课程成绩平均值。
3、附件3:本人证件照片(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)
电子版照片要求:
(1)照片命名:以“身份证号+姓名”命名,如370203199303065517张三,身份证号一定不要错,请认真查对,严格按照格式命名,不要加专业、空格等字段,否则会导致照片无法导入。
(2)头像清晰,免冠近照,不要化妆,照片底色为浅蓝色。
(3)像素:(宽)360 * (高)480。
(4)相片大小:40KB--50KB,JPG格式。
纸质版照片要求:
(1)与电子版同底版,大小为:小二寸,头像清晰。
(2)以下情况为不合格照片:像素低,照片模糊;化浓妆;头像太小。
(3)纸质照片需粘贴到附件3:照片粘贴纸上,并写清楚姓名、专业和身份证号。(此照片用作制作学位证书时用,故粘贴时请不要粘贴太牢,粘贴照片上半部分就可)
4、自考课程成绩单、外国语成绩单(上报电子版)
填写说明:
以“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”或“成绩册”为准,或到当地自学考试网站查询并下载打印或截屏。成绩单命名:以“准考证号+姓名”命名。
五、申报时间及地址
所有材料接收截止到2021年11月20日 。
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到:qlzkban@126.com。
纸质版材料请务必顺丰邮寄,邮寄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我校1号教学楼325自学考试办公室,孙老师(收) 电话0532-85071589
六、注意事项
1、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材料必须正确、规范。提交的电子版照片和信息必须按照上述格式要求,如果由于照片模糊不清,或者信息有误造成的上传国家学位网不成功,或者后期需要数据修改等问题,责任由个人承担。
2、学士学位申报审核过程中,如果需要学生提供相关原始材料,我们将根据申报表填写电话进行联系。请填写真实准确电话,并保持畅通。如果因电话无法接通联系不到,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。
附件1: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报表
附件2: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汇总表
附件3:照片黏贴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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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