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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报名及缴费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7-20 15:27 来源: 发布人:继教学院

 

各试点院校:

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已公布(鲁招考[2023]55号)2023年10月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,我校共有12门。现将考试管理系统考核平台(以下简称“考核平台”)开通、课程报考及缴费要求如下:

1.考核平台开通时间:2023年7月10日—2023年9月30日。

2.考生网上注册及报考课程上传、确认时间:2023年7月10日—2023年7月25日。请各试点院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集中统一报名,并确保上传信息准确无误。

3.考核平台登陆地址:http://qdlgzxks.zk.chaoxing.com/dlzc/login

操作详见:附件1《我校自考平台操作手册-试点院校》

附件2《我校自考平台强化实践操作手册—学生》

4.考生报考方法:

(1)从未报考的考生:各试点院校需先将新生信息按照模板导入平台(学生信息模板从考核平台自行下载,导入学生信息时请务必仔细核对,与考试院报考信息一致),由主考院校确认,确认后方可导入报考课程(报考课程模板从考核平台自行下载)。

(2)已在册考核平台的考生:各试点院校可直接将考生报考课程信息按照模板导入平台,待我方确认后,考生即可登录平台进行学习和考核。

要求:考生的准考证号、身份证号、课程代码、课程名称、姓名等上传信息要准确无误,确保与省招生考试院平台报名信息一致。

5.选报课程:

学生选报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,请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《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》(鲁招考[2023]55号)中公布的我校考核课程报考(见附件3)。

 

6.缴费方式:

本次缴费继续采用由试点院校统一收费方式进行(有特殊需求让学生自己单独缴费请联系陈老师)。实践考核课程80元/科,各试点院校集中统一收齐费用后,于2023年9月1至9月20号汇到我校账户:

汇款账户

单位名称

我校

开户银行

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

账 号

37101986410051001217

要求:各试点院校汇款时请注明:XX学校自考强化实践费;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截图QQ传给陈文君老师(QQ:93436954)。

附件:1.《我校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操作手册—试点院校》

2.《我校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强化实践操作手册—学生》

3.我校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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